发布时间:2025-07-05 22:23:35 来源:轰动一时网 作者:娱乐
2022年4月6日,幕交民或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或公司,可索证券代码:300260)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莱嫌内实际控制人李水波先生、应材易受高级管理人员郭红飞女士、股票董事会秘书朱孟勇先生的索赔实控损股通知,其于2022年4月3日收到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人涉李水波先生、幕交民或郭红飞女士、可索朱孟勇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新莱嫌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李水波先生、郭红飞女士、朱孟勇先生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根据立案公告,初步判断李水波、郭红飞、朱孟勇涉嫌内幕交易,受损股民目前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我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第五十三条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最终证监会以内幕交易为由对李水波、郭红飞、朱孟勇予以行政处罚,因李水波、郭红飞、朱孟勇内幕交易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可以索赔。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开展新莱应材受损投资者索赔预登记,索赔条件暂定为:
在上市后到2022年4月5日期间买入新莱应材股票,且在2022年4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1、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知名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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